📖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钛制焊接容器(包含壳体等构件为全钛、衬钛和钛复合钢板制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1.1 本标准适用于钛制焊接常压容器及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钛制焊接压力容器。 1.2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按钛材及钛复合板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衬钛容器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还要考虑钛和钢的线膨胀系数的差别。 1.3 本标准不适用与下列各类容器: a) 直接用火焰加热的容器; b) 核能装置中的容器; c) 作为旋转或往复运动的动机械设备构成部件的受压器室(如离心泵壳、往复泵缸体、压缩机缸体、冷冻机缸体、鼓风机壳、离心机转鼓等); d) 经常搬运的容器; e) 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宽度、高度或对角线,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150mm的容器; f) 作疲劳分析的容器。 1.4 本标准所列容器各元件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全钛容器,衬钛及钛复合钢板制容器的钢制部分按相应的钢制容器标准进行设计,计算中一般不计钛层强度。